【城固检察】严惩毒品犯罪,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2023年12月11日,由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某、李某某、王某某涉嫌贩卖毒品、马某某涉嫌洗钱罪一案在城固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维平出庭支持公诉。
自2023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马某某通过李某某牵线搭桥,采取当面交易或通过出租车带货方式向他人贩卖毒品共计八起,其中王某某协助马某某贩卖毒品两起;同时马某某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通过他人微信账户频繁转入转出,再流转至自己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的方式转移资金。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法庭调查阶段,针对贩卖毒品和洗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阐明了证明目的,直观清晰地向法庭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员证明了马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并提出了量刑建议,围绕法律适用、罪名认定、量刑情节等与辩护人进行了充分辩论,同时以案释法,围绕毒品犯罪对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危害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被告人马某某和王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类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今年以来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严把证据关口,强化释法说理和机制建设,形成捕诉合力,不断提升涉毒案件办理质效。截至目前,该院共批准逮捕毒品类犯罪6件7人,提起公诉9件11人,立案监督1件1人。积极制作禁毒宣传视频,联合县公安局、县教体局走进宝山中心学校和城固县第二中学开展禁毒知识宣讲活动,多部门联合在县内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广覆盖的禁毒氛围。下一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毒品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创造绿色无毒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